2024年4月3日 ,为躲亡妻广东省梅州市的避交周某参与公司聚餐时,喝了点酒 。警查酒后 ,车落超万他骑摩托车返家途中,水身索赔遇到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车 。元法院驳为躲避查车 ,为躲亡妻他弃车跳下间隔路面6米高的避交江边绿道 ,随后又翻越绿道栏杆,警查溺水身亡。车落超万其妻陈女士以为,水身索赔老公落水时,元法院驳交警“见死不救”。为躲亡妻为此,避交她及家人恳求索赔超200万元 。警查
本年4月29日 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《行政裁决书》以为,周某为躲避交警执勤点的检查,跳河导致溺水逝世 。事发后,交警大队已第一时间安排相关单位及部门对周某打开搜救作业 ,不存在对周某落水见死不救的景象 ,二审判定成果并无不当。据此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决驳回陈女士的再审恳求。
家族 :
交警查车致溺亡,索赔超200万元。
2024年4月3日晚 ,55岁的周某参与公司聚餐后